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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深读

做好普惠托育大文章

  姚引妹

  围绕“浙有善育”改革目标,浙江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制定实施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办法和托育机构照护指南等配套制度;之后又制定了家庭和社区婴幼儿照护指南、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基本形成了“1+5”托育服务政策体系。

  此外,全省各地针对性推出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励市场主体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并积极创新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和幼儿园办托班等多种模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设施供给,打造“社区嵌入式”新型托育服务体系。

  当前在普惠托育建设中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托育有需求,但有效需求不足且有周期性。如有0至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的家庭较多,但实际机构入托率不高,托育机构可持续性运营面临挑战。二是供需不匹配。公办机构托位占比少,民办机构、公建民营机构占据市场主导,与群众需求不符。三是空间布局不合理。人口密集的镇街与偏远乡镇托位“过剩与不足”并存。四是政府、托育机构和幼儿家庭三方都面临不同的压力,托育机构面临育婴人才、营运成本、质量提升等压力,幼儿家庭有托育成本压力和婴儿安全的焦虑,政府担忧生育政策支持效益。

  为此建议,一要注重和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的供给,如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普惠性托育资源,持续提升普惠性托位覆盖率,或者引导小区配套非普惠性民办转为普惠性民办园,将流动人口纳入普惠托育的覆盖范围,使促进生育政策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人群;二要重构父母共担育儿责任的新社会规范,降低母亲的育儿负担,有助于释放生育政策潜力;三要加强人才支持政策力度,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四要利用大数据资源,优化托育机构的空间布局,打造“上班前送,下班后接”或“带娃上班”的便捷性的照护服务圈;五要拓展智慧托育新业态,依托政府网络和平台,建设托育智慧化平台和家庭婴育智慧化场景等一批“智慧婴育”“掌上育儿”应用,大力推进婴育数字化服务。

  (作者为浙江大学社会学系人口研究所副教授)


浙江日报 深读 00003 做好普惠托育大文章 2023-02-23 浙江日报2023-02-2300018 2 2023年02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