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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没收书桌和撕春联何以惹反感

  2月14日,几则与城管相关的新闻成为热点,其中有事态向好的转变,也有令人不安的延续。

  一则是,一位孩童在自家店铺门口写作业被三亚市吉阳区城管没收书桌一事有了新进展。当地城管部门通报称,执法人员存在简单执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已向当事人道歉。应该讲,当地善意回应舆论,值得肯定。

  另一则是,江苏徐州沛县方面,在2月14日夜间,对此前城管撕毁253省道沿街商铺部分春联一事作出回应,承认工作中存在简单化问题,对民族传统习俗不尊重,已责成有关部门上门致歉,并对涉事责任人给予相关处分。

  这也是个不错的回应和姿态。但是,令人遗憾,就在徐州沛县官方作出这一回应的同时,央视网、澎湃等媒体报道,当地还曾派出3名“大汉”深夜“跨省上门”,致爆料者被迫“逃”往外地,生活受到较大干扰。这不能不说是个令人不安的细节。虽然新闻称是“跨省上门”而非“追捕”之类,但作为公权力的代表,你简单一个深夜上门动作,却足以给爆料人带来巨大压力。这样一个未经沟通的不请自来,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合法理,实是滋扰,影响恶劣,实在不该。

  城管没收书桌和多地的撕春联行为,看似不大,为何遭遇舆论风波、受到反感?值得说道。

  三亚城管的事,按照当地说法,近期正在搞“创文巩卫”,这家商户此前多次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城管也曾提醒。但城管缺少沟通,直接让正在写作业的孩子走开并没收书桌,难免少了点“人情味”。特别是当城管、执法这些关键词,与孩子、书桌这些柔软的东西碰到一起,容易引发社会的关注。

  法规上的合法性和管理上的必要性也值得讨论。只是在自家商铺门口桌子上写个作业,就影响市容市貌了?当地城管最开始的说法是,属超出店外经营。可在店铺门口桌子上写作业的行为,和经营有何实际关联?法规如何界定在自家商铺门口写作业的行为?

  再联系之前多地发生的“城管挨家挨户撕春联”行为,笔者认为,两者背后有着某些共通的情绪。所谓简单执法、缺乏人情味,还只是表面。深层次原因在于,在普通民众心中,这两种行为有“越界”嫌疑,给老百姓带来了一种“被安排感”,也给公权力蒙上了缺乏自我约束的观感。

  民众主要有两个疑惑点。一方面,在没有经过公民同意的情况下,城管堂而皇之撕毁居民房产大门上的春联,是不是把手伸得过长了?为了所谓市容市貌,就去安排居民生活、安排整齐划一的招牌、安排居民家里的春联,看似为你好,却也易受法律授权不足的质疑。一张书桌、一副对联,看起来小得不能再小,却关乎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边界。这个界限,不应被轻易突破。而后来发生的深夜“跨省上门”行为,则更显某些公权力缺乏自律和谦抑精神。

  另一方面,它们还带来了对城市美学定义的再一次反思。家门口贴个春联、门口摆一张书桌,怎么就影响了市容,怎么就不美、不文明了?这背后管理者的审美观和公民自主权、市民谋生权该如何平衡?

  应该讲,无论创卫还是创文,城市管理者和公民都有共同期待,创卫创文归根结底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理应得到理解。但只有管理者、执法者善待公民合法权益、谨守公权力边界,美和秩序才具有真正内涵。要我说,一个城市最大的美和文明,恰在于管理者、执法者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敬重。否则,城市再干净、再整齐,温度与生气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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