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公共服务 共享幸福生活
“浙丽保”,为丽水市民构筑健康保障防线
世 丹 何 卿 蓝李博远
“真正体会到‘浙丽保’的好处,100元不仅是买一份保障,更是多一个安心。”近日,遂昌县王村口镇石笋头村吴先生兴奋地说,“感谢好政策,才能重获健康。”
2021年,吴先生不幸被严重烧伤,半年多时间治疗费用高达196万元。参保“浙丽保”后,其住院个人承担的费用中,“浙丽保”给予报销90.02万元,个人承担的费用从133.98万元降低到43.98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这样的温暖瞬间,自“浙丽保”2021年上线以来,每天都在丽水发生。
近年来,丽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破解因病致贫返贫难题,创新实施政府引导型全民健康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浙丽保”。2021年和2022年,“浙丽保”参保率分别高达85.3%和93.32%,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2021年,近46万人次享受“浙丽保”报销待遇,报销总额1.9亿元,单笔最高报销90余万元。
这就是“浙丽保”给丽水山区人民带来的温暖。
温暖一:
以人民为中心 为群众减负担
“浙丽保”是丽水通过医保制度创新“小切口”服务民生、服务共同富裕先行改革“大场景”的一次尝试。
“全民准入,保障公平,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覆盖率低、老年人和已患病群众不能参保等问题。”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经理樊惠青介绍,引入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业务并自负盈亏,保费除必要运营成本外,全额用于待遇保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
据悉,“浙丽保”由政府进行顶层设计并主导推动、由商保公司自负盈亏具体承保,是一款体现“政府+市场”特点的完全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施行两年来,丽水全市参保率达到93%,赔付率达到94%,成为全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项目。
“‘浙丽保’这25万元报销款下来,我的心就定了!”去年10月25日,莲都区堰头村的村民蓝女士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办实事,情系百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莲都区医疗保障局,表达对医保惠民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的真挚感谢。
原来,在2021年底,蓝女士的丈夫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去年初转诊到浙一医院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诊疗,高额的费用对这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医生给我们开了叫贝林妥欧单抗的注射用药,一支就要12900元,我们一共用了24支,总费用30.96万元,这个药还不在医保目录内,按照以往,都得自己掏钱。”蓝女士感慨万千,“‘浙丽保’把这个药品纳入报销目录了,杭州回来后,我就拿着诊疗记录和发票到‘浙丽保’专窗去申请报销。”
“浙丽保”既保障医保范围内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也对医保范围外的合理自费费用提供保障。据悉,“浙丽保”创新建立商保清单,根据群众保障需求和资金平衡能力实行动态调整,目前已经将基本医保不予保障的720个药品(其中包括29个“指南用药”)、185个诊疗服务项目以及符合管理规定的医用材料纳入到保障范围。
温暖二:科学创新规划 构筑健康防线
“浙丽保”充分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通过医保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解决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按“保费低、覆盖广、待遇高”的要求,建立普惠政策体系,参保群众综合保障率大幅提升。
“‘浙丽保’能够大大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减轻他们的手术费用负担。”丽水市中心医院党委委员、神经内科主任蔡学礼介绍,“脑中风患者的手术时效性要求很高。2021年,医保部门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取栓术’这个手术尚未纳入医保报销,是部分脑卒中患者形成高额负担的重要原因,于是将这个手术及配套的医用材料及时按程序纳入‘浙丽保’报销范围,这对山区老百姓来说就是雪中送炭。”
作为全国首创的纯公益全民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个定位为“政府主导、全民准入、公益运行、商保承办”的“浙丽保”释放出浓浓的政策效应。
“浙丽保”有显著的“亲民”特点:不对参保人员设置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2021年到2023年,每年保费均100元。
全民准入,保障公平。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可参保,特别是将参保范围涵盖到已患重病群众和老年人,全民实行无差别参保、无差别待遇。其中已患慢病、特殊病群众和60岁以上老人有77万人参保,占总参保数的37%;参保人中百岁以上老人328人,最高年龄110岁。
公益运行,确保待遇。明确筹集保费除提取5%用于必要的运营成本外,全额用于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赔付率原则上不低于95%,最大限度惠及广大重病、高费用负担群体。建立健全费用核算控制、赔付率管控机制,着力提高管理水平。
困难群众政府保。整合各类政府出资型保险,做好“浙丽保”与原有保障体系的衔接,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将丽水全市近11万困难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温暖三:政策进村入户 服务精准直达
“医疗费近35万元,我只掏了1万多元。”近日,来自青田县小舟山乡的68岁村民老章体会到“浙丽保”带来的优惠。去年9月,老章患病,做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主动脉夹层等3种手术,原本高昂的费用足以成为压垮他家庭的巨石。
老章的参保,离不开村干部对“浙丽保”的大力宣传。这两年,他听取村干部的建议,在参加基本医保的基础上,花100元又买了“浙丽保”。
据悉,今年,“浙丽保”作为丽水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新年度参保刚启动就得到市民的广泛参与。眼下,集中参保期还未结束,“浙丽保”参保人数已超221万,参保率高达93.1%。
去年5月,家住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桐岭村的刘某发生了一场意外,在地里干活的他突然倒地不起。经过紧急送医,被成功抢救,目前仍在住院。
刘某儿子介绍,他父亲从生病到现在,医疗费共计30多万元,除基本医保报销之外,“浙丽保”又报销了5万多元,这对于他们一家来说犹如雪中送炭。
刘某儿子说:“我后期去缴纳医疗费用的时候,发现‘浙丽保’报销的比例非常大。现在觉得‘浙丽保’这个项目真的是非常惠民的政策,它是一个有温度的政策,真的是‘保费100元,保障一整年’。”
“浙丽保”自推出之后,已为众多家庭解了燃眉之急。这两天,工作人员忙着走村入户,向村民们宣传“浙丽保”政策,解读“浙丽保”覆盖范围、缴费方式、报销程序等内容,让广大村民更深切感受到“浙丽保”带来的惠民保障。
正是凭借“零门槛、低保费、高保障、广覆盖、待遇全、理赔易”等创新特点,“浙丽保”取得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社会效益,先后荣获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2022年度全国最受欢迎惠民保、浙江省改革突破奖、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等荣誉。中国社科院将“浙丽保”作为共同富裕重大成果开展研究,相关部门将“浙丽保”做法专报中办、中央深改办和省委,认为“浙丽保”对我国构建“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目前,“浙丽保”工作经验已作为全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项目在全省推广。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浙丽保’是丽水市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改革创新,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探索实践,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医保工作理念。最突出的特点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了群众高额医疗费用的难题。我们将进一步将这项民生实事做实、做细,打造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据悉,今年“浙丽保”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药品准入清单从原来699个扩展到720个(其中包括29个“指南用药”);诊疗项目清单从70个升级到185个;同时增设了待遇,将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1.3万元—1.8万元之间的部分也纳入报销范围。
心向卓越,昂首奋进。踏上新的征程,丽水市将继续有效破解群众大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难题,夯实共同富裕医疗保障基础。
(本版图片由丽水市医疗保障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