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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坚持“三并原则”、兑现“三项承诺”、加强“四项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695.8万件,办结707.1万件,其中省法院收案7.5万件,办结7.5万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浙江“两个先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始终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作为,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及时出台司法服务“重要窗口”“共同富裕”“两个先行”“疫情防控”等意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司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2万件,判处罪犯48.5万人,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审结黑恶案件4112件,黑恶财产执行到位88亿元,省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严格依法减刑8.9万人、假释2.3万人,对1678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严防“纸面服刑”。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审结P2P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740件,判处罪犯8122名,涉案金额2.9万亿元;审结养老诈骗犯罪案件80件,判处罪犯189人,挽回老年人损失2841万元;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705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9671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489件,守护老百姓生命健康、人格尊严和财产安全。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5.2万件,依法判处“保姆纵火案”“杀妻碎尸案”“外教杀人案”等被告人死刑,使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严惩,起到了应有的震慑作用。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完善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合力“打虎”“拍蝇”“猎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782件,判处罪犯3370人,其中原为中管干部3人、厅局级45人、县处级222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190件220人,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湖州市委原书记马晓晖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金华市政协原主席陶诚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及时制定、优化调整涉疫情司法政策,开展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审结涉企纠纷172.5万件,依法采用信用修复、“活扣”“活封”、调解、和解、司法重整等法律调节手段,帮助2.8万家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尽可能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尽可能减少企业关门倒闭。吴兴法院在执行某大型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案件中,引入第三方投资,兑现债权2320万元,保住2100名员工的“饭碗”。设立杭州、温州破产法庭,总结推广绍兴企业破产“一件事”改革,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审结破产案件1.6万件,化解不良金融资产4670亿元、盘活土地49.3万亩、房屋4428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2.3万名,有力促进腾笼换鸟、转型升级。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支持,对涉盾安集团特大债务风险系列案实行集中管辖,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资产处置,一揽子化解债务350亿元,尽可能确保员工不失业、生产不停顿、企业不倒闭。总结温州、台州等地做法,审结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322件,让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可以“从头再来”。设立杭州、宁波国际商事法庭,舟山中院、宁波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万件、海事案件1.1万件,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到宁波海事法院诉讼,浙江涉外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扩大。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设立杭州、宁波、温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6万件,加大对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推行侵权人“黑名单”制度,健全落实惩罚性赔偿机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诉讼“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问题,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总额47.2亿元,是前五年的3倍,其中惩罚性赔偿7683.8万元。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某公司研发部负责人郑某窃取公司核心技术,伙同他人另立公司并生产侵权产品,宁波中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加强数据权利保护,审结“大数据杀熟案”“短视频侵权案”“直播流量造假案”“平台虚拟权益案”等涉数字经济案件7.8万件,促进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金华、温州等地法院妥善审理“饿了么”与“美团”不正当竞争案,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行为,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公平竞争。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8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协调化解近40%的行政案件,一大批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行政收案数自2019年起持续下降,系全国唯一连续3年收案量下降的省份。出台意见支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比2017年上升48.5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5.3个百分点,有力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8万件,其中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68件,判处罪犯9444人,实刑率35.8%;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73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综合采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环保禁令等司法举措,助力复绿山水、恢复生态。南太湖法院探索碳汇生态司法修复机制,促成碳汇交易1.4万吨,完成596亩树林、62亩湿地修复,为村民增收70.3万元,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群众增收的多赢路径。持续深化环境资源保护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推动钱塘江、瓯江、新安江等重点流域一体协同保护,共同守护“母亲河”。嘉兴法院大力推动跨域司法协同,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二、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机制。站稳人民立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司法为民措施,把体现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全省法院当场立案率98%。构建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共享法庭五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让身处本地外地、境内境外的当事人,无论是在工作时间内还是八小时外,均可通过有线无线、线上线下方式参与诉讼活动。探索适老扶弱助残诉讼机制,引入“陪同诉讼”“老年人权益律师保护团”,填平“数字鸿沟”,畅通“无障碍”服务。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全省法庭总数从2017年的243个增至338个,成为服务基层群众、助力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全面准确施行民法典,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52.1万件,充分彰显关心人、尊重人和发展人的民法精神。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依法支持原告删除人脸和指纹识别信息的诉请,树立严格保护个人信息的鲜明价值导向。聚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审结商品房买卖等案件7.7万件,助力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8万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6.8亿元;审结涉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案件4373件,依法保护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作用,依法救助7664件10636人,救助总额2.3亿元。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28.8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66件、家庭教育令335件,为妇女、儿童、老年人筑起法治护盾。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8126件,判决“从业禁止”106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863件,高质量完成涉军停偿司法保障工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行动成果,执结案件205万件,到位金额6692亿元,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省市县党委均出台支持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全省党政对执行破难的领导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丽水市委总结推广景宁做法,各县党政“一把手”挂帅、全县“一盘棋”统筹,合力破解执行难,出清终本案件10483件、执行到位25.9亿元。坚持正向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长效工作机制,出台被媒体称为“史上最强执行措施”的13条意见,持续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审结拒执罪案件4326件,是前五年的6.8倍,2022年自动履行率51.3%,较2017年提升8.4个百分点。总结推广诸暨经验,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变“法院单打独斗”为“多部门协同作战”,有效解决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精准惩戒难等问题,司法拍卖用时缩短40%,办证平均用时由20天缩短至2天。杭州中院仅用1天时间,向“龙炎”非法集资案遍布全国各地的17万名当事人发放案款17亿元,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传递社会正能量。审结“就业地域歧视案”,判决被告酒店向应聘者支付精神抚慰金,促进劳动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审结“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判决网上造谣中国女孩为“日本萌娃”的杜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清朗网络空间,彰显文化自信;审结“扔香蕉皮致老人滑倒受伤案”,判决扔香蕉皮女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让有失公德者付出应有代价;审结“好意同乘”案,判决驾驶人依法减轻赔偿责任,对善意行为予以肯定和倡导;审结“保安陪同送医无需赔偿案”,判决积极送医救治的保安和物业无需赔偿,传递“好人不能吃亏”的社会风尚。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引导崇德向善。

  三、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

  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浙江经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分别在乡镇、县级、全省层面总结推广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和“浙江解纷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构建起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源头治理效应日益显现。全省法院收案2018年首次实现个位数增长,此后逐年稳步下降,目前收案数已从过去的全国第2位降至第8位,我省“诉讼大省”的状况得到明显改观。

  发挥互联网司法先行优势。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创“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历史先河,实现数字时代审判模式的革命性重塑,入选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成为展示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重要窗口”。总结推广利用微信小程序打官司的宁波经验,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2019年“浙江移动微法院”上升为“中国移动微法院”,2022年更名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目前已接入全国3500多家法院,访问35亿次。疫情期间,移动微法院大显身手,全省法院网上立案395.8万件、开庭14.4万次,做到审判执行“不打烊”、司法服务“不打折”。移动微法院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为建设全球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贡献了浙江经验。

  大力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等创新成果,变“盆景”为“风景”,努力打造全生命周期司法平台、全时空在线司法服务、全流域智能司法模式、全方位变革司法制度的现代化法院。建成“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每年为群众提供在线服务近5亿次。打造“浙江法院智慧大脑”,融合司法数据123亿条、司法案例635万个,构建法律知识图谱85个,推动人工智能与司法活动深度融合,办案效率提升14.1%。在线诉讼、异步审理、区块链存证、电子送达等浙江首创经验被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吸收。浙江智慧法院建设综合评价连续3年全国第一,并在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数字经济法治论坛上介绍经验,在国际上引起良好反响。

  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总结杭州、丽水等地经验,在全省推广“共享法庭”建设,依托数字化手段,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目前已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指导调解24.7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8.8万件,开展普法宣传5.9万次,以“小支点”撬动基层社会治理,受到基层和群众广泛好评。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法官员额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纳入“四类案件”数字监管5.5万件,防范办案风险。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关键证人到庭率99%,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深入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更好满足当事人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积极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全省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降至万分之六。

  四、坚持全面从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以思想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连续五年组织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创新开展“院长论坛”“法官论坛”,深入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省法院党组的领导作用,加大对全省法院政治建设、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力度,全覆盖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省委汇报重大工作、请示重大事项,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省委及市(县、区)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各地市相继召开市委法院工作会议,出台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为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以从严管理确保公正司法。围绕审判执行、机关管理、队伍建设等存在的问题,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120余个,建立起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科学、高效有序的管理制度机制。持续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强化上级法院和院庭长对办案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责任,连续五年组织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评查案件7.4万件,问责2000余人次,倒逼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持续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查处虚假诉讼1.1万件,坚决铲除危害公平正义的“毒瘤”;持续开展打击扰乱诉讼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惩处扰乱诉讼秩序行为5780件,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持续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专项行动,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从2017年的11808件降至2022年底的229件,创15年来最低。

  以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查处违纪违法524件570人。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铸魂扬威,思想作风发生深刻变化,能力素质全面加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省法院611个集体、1105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西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涌现出陈辽敏、黄文娟、叶科技、叶飞、王建强、林朝晖、应建勇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形成了浙江法院的模范法官群体,为全省法院树立了榜样。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59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就执行、依法公正履职、扫黑除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接受专项监督。开展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大调研、大走访、大接访,邀请代表参加会议、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5.2万人次。衢州法院打造“共享法庭”融治理,融合人大代表联络站等6大法治元素,推动形成基层治理共同体;天台法院联合县人大开发“行政诉讼e监督”数字化应用,以全链条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78件。依托宁波知识产权法庭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讲好知产保护的“中国故事”,展示中国协商民主和司法制度的双重魅力,被省政协评为“五星级委员会客厅”。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中央、省委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17人次,办理检察建议1.3万件,审结抗诉案件3089件,依法改判发回162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庭审直播112.2万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928.2万篇,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认真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8.5万件,促进司法民主。建立律师投诉快速办理机制,创新开展法官与律师互评,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改进司法作风的作用。总结推广丽水法院“司法公正在线”应用,构建线上投诉、建议、评价和反馈渠道,让司法公正更加可感、可见、可及。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必须把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优势转化成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胜势。必须把人民至上作为根本立场,坚持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公正为人民,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必须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职能,时刻胸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坚守法治和顾全大局的关系,紧紧围绕大局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把守正创新作为发展动力,坚持依法有据,遵循司法规律,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全方位、系统性变革,奋力推进工作现代化,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院。必须把自我革命作为强大支撑,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正确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树牢,有的干警对讲政治与讲法治、能动司法与被动司法、诉源治理与立案登记制的关系把握不够好,一些案件办理没有真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司法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与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还需下更大力气。三是司法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度需进一步加强,有的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够到位,对案件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办案瑕疵问题屡有发生。四是司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虚假诉讼、扰乱诉讼秩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问题时有发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需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需进一步深化。五是纪律规矩需进一步严实,一些干警严重违纪违法,对司法公信和权威造成损害。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2023年重点工作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全省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深化“四项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快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新力量、展现新作为。2023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统领,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法院见行见效。扎实开展党中央即将部署的主题教育,深化思想建设年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历史方位、职责定位,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自觉把党中央战略部署转化为全省法院的工作任务,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上级有部署、浙江法院见行动”。

  二是坚持法治为基,服务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以高水平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激励企业提振信心、抢抓机遇、拓展市场、突围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支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推进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破产司法保护标杆地、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端解决优选地,更好地服务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改革攻坚、开放提升。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加强案件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深化司法公正评价体系建设,尊重人民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让人民群众成为法院工作好坏的最高评判者,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努力用最少的程序解决每一个纠纷。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健全适老助残扶弱诉讼服务机制,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都能平等地享受到优质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建强“法院大脑”,加快打造数字时代互联网司法高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浙江模式”,大力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

  五是发扬斗争精神,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高标准高水平建设清廉法院。牢记“三个务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大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全省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我省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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