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公布
记者 戴睿云
本报讯 (记者 戴睿云) 为落实“开门治理”要求,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分两批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其中第一批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公布,现予公布第二批工作成果,分别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本报讯 (记者 戴睿云) 为落实“开门治理”要求,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分两批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其中第一批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公布,现予公布第二批工作成果,分别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