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实现低保市域同标
11个设区市低保标准首次全部突破每月1000元
记者 黄珍珍
本报金华12月1日电 (记者 黄珍珍) 伴随今冬第一场雪,金华市4万多名低保对象收到一份“暖心礼包”:从12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1050元。此前,该市下属各县(市、区)低保标准并不统一,分别为900元或950元。
金华一小步,却是全省大突破。此举标志着,我省是全国首个实现低保标准市域同标的省区,且11个设区市首次全部突破1000元/月;全省56万名低保对象的人均月低保标准,继续列全国各省区第一。
低保是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其兜底保障的底线,直接关系共同富裕的成色。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缩小地区、城乡、收入三大差距,早在2018年,浙江就率先在全国实现县域范围内低保标准统一,也实现了全省城乡一体化。此次市域同标,意味着今后在浙江,同一个设区市内的低保对象能享受相同的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标准。
低保标准统一并上调,在低保对象心中绝非简单的数字变化。金华市金东区雅芳埠村低保户章先生和妻子没有工作能力,两个孩子还在读书,听说标准上调,他算了笔账:这个月开始,全家4口人每月低保救助金将从3600元增加到4200元。他说:“对我们家来说,600元可不是小数目,比如可以为孩子们添置一些期盼已久的书籍。”
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中,“扩中”“提低”是最具标志性的重大任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即‘提低’,困难群体是其中最关键的人群。”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曹渊说,市域同标体现了公平兜底,而“低”向“高”看齐,更是体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关爱。
“低保标准省域同标,实现更高质量的保障,是我们的远期目标。”曹渊介绍,今年9月,我省提出未来5年,要让每位在浙江的困难人员都能享受有质量、有尊严的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实现“基本生活满足、公共服务优享、急难愁盼有助、社会融入友好”的可感知图景。
要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易事。以此次调整的金华为例,全市县级财政每年就要多支出7530万元。对财政相对困难的山区县来说,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一位山区县领导说:“尽管难度不小,但为了让更多困难群众过上好日子,我们一定竭尽全力。”
“这是‘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掉队’的生动实践。”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林闽钢认为,通过低保标准市域统一,浙江进一步向农村和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推进社会救助均等化,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随着近年来浙江各地持续上调低保标准,11个设区市之间的地区差距也不断缩小。目前,标准最高的杭州为每月1216元,最低的设区市也超过千元,达到每月1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