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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桥区YXQ-02-01-01-08-01地块

  柯桥区福全FQ-023-04地块

  柯桥区福全FQ-023-03、FQ-023-11地块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柯桥区福全FQ-023-03、FQ-023-11地块:

  ◆住宅部分地下建筑面积20000㎡—30000㎡,幼儿园地下建筑面积2500㎡—3000㎡,设置单独出入口;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不计入容积率。

  ◆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且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30米,幼儿园建筑高度不超过20米。地块西侧设置开关站一处。

  ◆规划福三路由绍兴市柯桥区福全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竞得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福全街道。

  ◆地块东侧需配建12班幼儿园,设置单独出入口,与住宅区通过围墙分隔,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区教体局审核确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土地竞得者须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柯桥区福全FQ-023-03、FQ-023-11地块回购协议》,竞得人须按政府提供的建筑施工图进行开发建设,地块建成后安置房由绍兴市柯桥区福全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回购,回购价格按地上建筑面积8000元/㎡,地下室无偿提供使用。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绍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执行。

  柯桥区福全FQ-023-04地块:

  ◆地下建筑面积25000㎡—40000㎡,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不计入容积率。

  ◆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且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30米。

  ◆规划福二路由绍兴市柯桥区福全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竞得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福全街道。

  ◆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土地竞得者须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柯桥区福全FQ-023-04地块回购协议》,竞得人须按政府提供的建筑施工图进行开发建设,地块建成后安置房由绍兴市柯桥区福全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回购,价格按地上建筑面积8000元/㎡回购,地下室无偿提供使用。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绍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执行。

  柯桥区YXQ-02-01-01-08-01地块:

  ◆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0㎡—75000㎡,其中商业用房控制在5000㎡以下(计入容积率),其余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不计入容积率。

  ◆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50米。

  ◆土地竞得者须与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柯桥区YXQ-02-01-01-08-01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

  ◆项目建设按照《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及《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芳泉站至姑娘桥站)保护区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做好风井、安全出入口等地铁相关设施保护工作。(本条款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商业用房集中配建在地块出入口附近,产权需整体自持。

  ◆场地建设中若涉及土石方开挖、边坡清理(治理)的,用地单位需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相应资源应由平台或镇(街道)进行公开处置,不得擅自外运外销。具体由杨汛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绍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执行。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柯桥区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竞得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竞得人不是注册在本区的房地产公司,须于竞得后在绍兴市柯桥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为100%;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入绍兴市柯桥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上午9时起至2022年12月21日下午4时前。

  (二)竞买保证金

  柯桥区福全FQ-023-03、FQ-023-11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376万元。

  柯桥区福全FQ-023-04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716万元。

  柯桥区YXQ-02-01-01-08-01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万元。

  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下午4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拍卖交易不设置底价,柯桥区福全FQ-023-03、FQ-023-11地块、柯桥区福全FQ-023-04地块增价幅度为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柯桥区YXQ-02-01-01-08-01地块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随带单位公章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审核资料(详见出让须知),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四)出让价款的支付

  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为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须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总地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竞得土地后12个月内缴清。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充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交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冲滞纳金;如竞得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具体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46财务窗口(陈女士 电话:0575-84138503)。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如有违约情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如有不明,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和属地政府;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李先生 电话:0575-84126682

  俞女士 电话:0575-84115892

  钱先生 电话:0575-84362995

  (鉴湖旅游度假区规划服务中心)

  杨女士 电话:0575-84056130

  (城西规划服务中心)

  地址:柯桥区群贤路2432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3205室

  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先生 电话:0575-84561827

  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

  徐先生 电话:0575-84351991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严先生 电话:0575-84138505

  田先生 电话:0575-85678685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6楼621室

  七、本公告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柯桥日报》、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新闻综合频道、绍兴市柯桥传媒集团新闻综合频道、FM106.8、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q.gov.cn/col/col1658072/index.html)等媒体发布。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22]54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2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柯桥区福全FQ-023-03、FQ-023-11地块、柯桥区福全FQ-023-04地块、柯桥区YXQ-02-01-01-08-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柯桥区福全FQ-023-03、FQ-023-11地块

  区位示意图

  柯桥区福全FQ-023-04地块

  区位示意图

  柯桥区YXQ-02-01-01-08-01地块

  区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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