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宁波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记者 全琳珉 李华 通讯员 陈琳 王昉
本报杭州11月7日讯 (记者 全琳珉 李华 通讯员 陈琳 王昉) 浙江再添国家级金名片。记者7日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杭州、宁波已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也是浙江首批获得该殊荣的设区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展现一个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之一。近年来,浙江通过实施“双安双创”(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引领行动,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省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步提升至99%以上,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实现七连升。
2021年6月,宁波在全省率先试点将食用农产品纳入“浙食链”系统,实现生产至消费全程“网上留痕”,确保“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至当年底,宁波市农批市场、重点大中型超市完成“浙食链”系统100%覆盖。2021年,宁波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6.16,较“十三五”设定目标值提高16.1。杭州市则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双创联动。截至2020年底,杭州市完成“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13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2021年,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完成“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并获命名。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除杭州、宁波已命名之外,还有7个设区市已入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明年有望实现省域创建全覆盖。今年,绍兴市还将接受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