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排头兵姿态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记者 钱祎 施力维 陆斯超 李灿
本报讯 (记者 钱祎 施力维 陆斯超 李灿) 连日来,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分别召开会议,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家表示,要以排头兵姿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上来,发挥法治对共同富裕引领规范作用,打造一支堪担时代大任、勇于塑造变革的新时代政法铁军,持续擦亮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平安浙江“金名片”,开创浙江政法工作新局面。
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深刻领会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全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二十大精神上来,争当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排头兵,引领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当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排头兵;争当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争当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的排头兵;争当护航“两个先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排头兵;争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的排头兵;争当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排头兵。
省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要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规范化建设,一体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在服务保障“两个先行”上展现更大作为;强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深化“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化诉源治理“浙江模式”,大力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强化自我革命,高水平建设清廉法院,推动法院队伍全面过硬。
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暨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全面系统领会和把握二十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上来,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全局和政治高度,深刻领会党中央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期望重托,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凝聚更大攻坚合力,推进浙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领跑全国,加快打造数字检察高地,持续狠抓“三查融合”机制建设运行,高水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纵深推进检察队伍自我革命,让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到浙江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奋力谱写服务保障“两个先行”浙检篇章。
省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强调,全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更坚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政治上旗帜鲜明、在行动上紧紧跟随,把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要凝心聚力抓学习,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推动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凝心聚力抓宣传,发挥全系统媒体矩阵引导作用,立足职能职责,及时跟进解读二十大报告涉及法治建设相关内容;要凝心聚力抓贯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