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巡察主体责任,护航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舟山市委书记 何中伟
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中央、省委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我们将坚决落实《关于市、县(市、区)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巡察主体责任,彰显政治巡察担当,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着眼大局,以严实的政治巡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守政治定位。坚持把巡察工作放在发展大局中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盘棋”谋划推进,着力压责任、纠偏差、防风险、抓整改、促发展,推进保障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立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舟山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关键期,聚焦事关舟山发展的重大战略平台、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投资和重大民生工程,加强对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及功能岛规划实施等情况的巡察监督,全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聚焦“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盯住权力和责任,围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等开展巡察,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中的作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干部在新区建设发展中担当作为。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巡察监督融入基层治理,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有效切入口,深化村(社区)巡察,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强化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拧紧主体责任链条,研究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上会事项清单”,细化议事规则,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将自觉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在谋划巡察工作发展、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约谈责任不落实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等方面带好头、作表率。推动整改落实系统化。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完善巡察发现问题同步向分管班子成员反馈的“1+1”精准反馈机制,全面实施前后任“一把手”共同担责抓整改机制,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干部队伍专业化。重视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在巡察岗位历练,将巡察干部纳入干部使用视野统筹考虑。落实省委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配优配强巡察机构人员力量,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系统谋划,以规范的工作机制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以“七张问题清单”为引领,提升实战应用能力。紧抓数字变革重大历史机遇,发挥“重大巡察问题”首张清单作用,推动重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实现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强化问题分析、整改追踪,深入分析研究市级重点关注问题、市级风险预警等。主动融入各类场景多跨应用,以数字监督合力推动巡察工作迭代升级。以“上下联动”为关键,破解制约发展瓶颈问题。发挥市级巡察机构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以省市县乡四级贯通,破解舟山海岛地域特点下熟人社会监督难的困局。科学谋划市县联动巡察任务,聚焦国企、资源、工程招投标、民生等重点领域,通过提级巡、交叉巡等方式,集中发现和推动解决共性、深层次问题。以“全链条闭环”为抓手,完善巡察工作体系。进一步做精做强“六链条”巡察整改品牌,拓展完善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闭环管控体系,建立“开巡答辩”等工作机制,强化“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格局,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