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5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