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更顺畅
记者 全琳珉 通讯员 市闻
本报杭州9月15日讯 (记者 全琳珉 通讯员 市闻)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将变得更顺畅。15日,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推进会,共同签署《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聚焦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明确了关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共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协作”“共享”是《意见》中的关键词。例如《意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察机关定期通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定期交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态和立法、执法、司法信息。
《意见》还对跨区域协作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例如,支持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深化建设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刑保护协作中心,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县为长三角区域内企业提供全链条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