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应用上线启用
16个部门联手盯住侵权人
记者 陆斯超 通讯员 周辰晨 董佳璐
本报湖州9月6日电 (记者 陆斯超 通讯员 周辰晨 董佳璐) 6日,湖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应用正式上线启用。这是湖州市中院联合15个部门出台《湖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后的一次数字化实践。
以往,法院针对一些商标权、著作权等侵权行为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后,对被告的实际履行情况缺乏有效措施进行监管。湖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应用上线后,横向集成湖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市监局、文广旅局等16家部门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纵向按照“诉前—诉中—判后”三个阶段,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双轨”融合。
现在,通过该应用,法院在作出民事判决的同时,可以向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机关在线推送类似的侵权行为线索。该线索内容将会成为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如果被告继续侵权行为,行政机关就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移送法院执行部门,真正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深度融合,形成合力。
该应用试运行一个月以来,湖州全市法院已发起协同监管39次,相关行政机关仅用三周就对侵权人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法院。
据了解,该应用是全省法院首个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应用,也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护知产”集成应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