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国家防总派出工作组赴浙
沿海地区将迎大风暴雨天气
记者 王柯宇 金梁 祝梅 朱承 通讯员 裘云峰
本报杭州9月1日讯 (记者 王柯宇 金梁 祝梅 朱承 通讯员 裘云峰) 超强台风“轩岚诺”来势汹汹。9月1日17时,“轩岚诺”在距离台湾省台东市东偏南方向约470公里位置,回旋少动,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7级以上(60米/秒)。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9月1日17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据中央气象台预计,到9月4日,“轩岚诺”将一直维持在超强台风级别,时间或达一周,并且在其西行至我国近海时,可能会向北急转,呈现“V”型走向。
省气候中心高级工程师毛燕军分析,“轩岚诺”向北急转的可能性很大。从目前的环流形势看,横贯东西的副热带高压将减弱分成东西两环。随着高空槽东移南下,西环副高受其影响会逐渐减弱,原先举棋不定的“轩岚诺”,将受到东环副高的引导向北急转。
省气象台预计,“轩岚诺”转向北上之后将给我省沿海海面带来狂风暴雨和巨浪,沿海地区也将出现大风和暴雨天气。
9月1日,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根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发布风暴潮消息和海浪蓝色警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了解到,截至当日16时50分,我省沿海各地渔船均已按要求回港避风。
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地正实时关注渔船回港动态和台风发展动态,提前预置应急救援力量。同时,浙江已将本次防台部署通报福建、山东等地渔业主管部门,沿海各市正根据辖区渔船海上作业区域,提前组织海上作业渔船分批次撤离。
9月1日19时,省水利厅启动水旱灾害防御(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并发布《关于做好第11号超强台风(轩岚诺)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切实做好水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当前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滚动研判台风防御形势,进行动态部署。落实海塘防潮措施,沿海地区要提前关闭海塘旱闸,封堵缺口、涵洞和临时通道,抓紧再次组织检查海塘防潮风险。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五停”规定,及时撤离施工人员。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加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此外,还应坚持防台抗旱两手抓。
据气象预报,9月我省继续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态势,旱情可能继续发展,出现伏秋连旱的情况。当前,台风对我省的降雨影响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各地要加密会商研判,滚动预报,在确保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水库河网,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叶昊鸣) 记者1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为应对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超强台风级),国家防总于当日11时针对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省份启动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派出2个工作组分别赶赴江苏、浙江,指导地方做好台风“轩岚诺”防范应对工作。
据介绍,国家防总要求相关地区防指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船舶回港避风和海上作业人员、近海养殖人员上岸避险;做好台风最不利影响陆域的准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视情提前关闭沿海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抓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和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