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力构建更高水平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工作体系
用科技和制度创新加强残疾预防
记者 沈吟
本报杭州8月25日讯 (记者 沈吟) 今年8月25日是第六个全国残疾预防日,主题是“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设健康中国”。记者从省残联获悉,基于浙江在残疾预防工作中作出的不懈探索和有效实践,近日,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将11个地区确定为“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浙江是唯一的省级联系地区。
25日上午,浙江省“推进助残共富 助力两个先行”交流会暨“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建设启动仪式在长兴举行。省残联负责人表示,将努力在残疾预防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上构建更高水平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在推进“两个先行”中交出高分答卷。
残疾预防关系千家万户。浙江一直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坚持高站位构建残疾预防体系,高质量落实残疾预防举措,将残疾预防融入健康浙江、平安浙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出生缺陷防治、污水治理、雾霾整治、食品安全管理、“除险安居”等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浙江省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据了解,我省将接续推进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系统实施残疾预防科普、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防控、伤害致残防控、康复服务提升等五大行动,整体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浙有善育”“浙里健康”“浙里康养”“浙有众扶”等资源共享、综合集成。
我省还将着眼科技与制度创新,做实“高科技企业助残”“康养结合助残”“全链条无障碍建设”等重点项目,并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探索完善“助残大脑”,拓展多跨协同场景应用,健全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