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捕“怪鱼”值不值,还得算生态账
张萍
为了一条鱼,抽干数十万立方米的水,数千万网友网上“围观”。这事发生在河南汝州中央公园。
8月23日至24日,多家媒体持续现场直播围捕“湖中怪鱼”。视频显示,中央公园云禅湖湖水已经排干,有专业人员正在进行现场作业。据公园方面介绍,这条“怪鱼”疑为外来物种鳄雀鳝。
有网友调侃“鱼之大,一锅炖不下,需要一个铁锅,一个烧烤架”。段子好笑,但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让人根本笑不起来。鳄雀鳝是“水中杀手”,号称一条鱼可以吃光整个湖的鱼。近年来,鳄雀鳝频繁现身广东、广西、福建、河南、四川、江苏等多省水域,治理很难。就在几天前,江苏泰州一名男孩被小区景观池内的鳄雀鳝咬伤了3根手指。
这样凶猛的鱼怎么来的?专家介绍说,鳄雀鳝外形独特,有鱼友会专门买来饲养,但这鱼食量大、长得快,家里鱼缸养不下后,一些饲养者会将其丢弃到野外水域。也有一些人专门买来后放生。
为了一条鱼,抽干整个湖,值不值?其实当地在2021年曾抓过一次这种鱼。7月份“怪鱼”再现后,当地住建、农林部门就多次组织抓捕,都没抓到。最终在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选择大费周章地抽干湖水,想必是无奈之举。
经济账要算,生态账更要算。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的生存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入侵地生态环境。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逾2000亿元。今年8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针对外来物种的防控法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治理,应当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危害。外来入侵物种管理通常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并且在入侵的早期比较容易防治。其中的利害关系和管理压力,各地政府要明明白白了解到、切切实实感受到。
事后治理,不如源头管控。很遗憾,许多外来入侵物种的来源渠道是人为放生。像鳄龟、巴西龟、清道夫鱼等水生动物都是外来入侵物种,新闻报道中经常能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都有严格的惩治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相关罚款也高达5万元到25万元。但在实际生活中,法律“亮剑”还比较少,或者说,处罚案例的警示效应并没有很好地触达公众。
这次如此大动静、大成本的围捕行动,如果最终确认“怪鱼”就是人为投放的鳄雀鳝,希望有关部门能想办法揪出始作俑者,严加惩戒,一则体现法律的刚性,让投放者承担应有的责任;二则最大程度地利用公众注意力,放大生态保护宣传的效果。同时,也希望饲养爱好者都懂法守法,不要再让全社会为自己与众不同的爱好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