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要闻

长三角五类公安政务服务可跨省通办

  本报讯 (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徐添优 陈谊) 8月1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根据公安部要求,今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逐步推进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目前,长三角全域范围已经全面推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从2021年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内户籍居民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需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就近任一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即可,免去异地来回奔波之苦。领证时,可自由选择受理窗口领取或邮递方式领取。

  依托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协作,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加强数据互联互通,优化办理流程,不断创新推出便民服务举措,提升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水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目前,长三角区域已经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开具、新生儿入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五类公安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今年还计划试点开展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的“跨省通办”。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长三角五类公安政务服务可跨省通办 2022-08-18 浙江日报2022-08-1800006 2 2022年08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