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出台规程发挥好党员“8小时”之外力量
特色党小组专解群众身边难
记者 郑元丹 通讯员 周洁
本报讯 (记者 郑元丹 通讯员 周洁) “我们正在谋划在楼宇(楼道)按需设立党小组,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宇(楼道)党小组一贯到底的现代社区组织架构体系,真正把党组织建在居民小区里,建到群众家门口。”这几日,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海林名桂苑小区党支部班子成员正在商量设立楼道党小组相关事宜。
根据舟山市委组织部最近出台的《舟山市城市小区党组织工作规程(试行)》(下称《工作规程》),各小区和一些楼宇商圈正在根据小区自身特点和商圈实际,或规范建设或谋划建立一批特色型小区党组织、党小组。
舟山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规程》的出台,旨在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通过建强小区党组织,推动资源集聚在小区、服务下沉在小区、作用发挥在小区、问题破解在小区、监督履行在小区,切实发挥好党员“8小时”之外力量,打通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目前舟山已实现全市420个小区党组织全覆盖。《工作规程》对这些党组织建设设置了规范化标准。针对海岛、拆迁户出租户集中区域、城乡接合、商住一体等不同区域形态,提出要因地制宜建立各类特色小区党组织。比如,在物业小区,建立“兼合型”党组织,通过一个小区不同领域的党员推动各项事务规范运行;在开放式小区、散楼,几个相近开放小区的党员建立“联合型”党组织,推动老旧小区实现自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