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首批国家试点城市
6地探路再生水利用配置
记者 朱承
本报杭州8月9日讯 (记者 朱承) 记者9日从省水利厅获悉,宁波市、长兴县、平湖市、绍兴市柯桥区、义乌市、玉环市6地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据悉,试点城市将全面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力争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25%以上,探索总结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丰水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经验。
据了解,再生水是指对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净水处理,最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满足某种使用功能,并且可以安全使用的水,具有水量稳定、水质可控、就地可用的优势。再生水的常见使用领域主要为河道生态补水、工业供水和市政杂用等。
我省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5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提升再生水资源利用效率是补齐水资源短板的重要一环。经过多年推进,当前我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20.5%。以宁波为例,因地制宜在河道生态补水、工业用水水源、成品工业用水等领域探索出各类再生水利用模式,当前已建成集中式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2座,日处理能力约262.7万吨,接下来将投入约161亿元到再生水相关项目,力争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
省水利厅负责人表示,6个典型地区将分别聚焦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全国再生水利用标杆、滨湖水环境敏感区再生水利用配置样板、滨海平原河网水环境敏感地区再生水利用样板等目标定位,努力在再生水规划布局、利用配置方式、完善产输设施、健全激励政策等方面突破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