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发在“浙有善育”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例会上强调
加快建立符合浙江实际的
“浙有善育”支持政策体系
记者 陆乐
本报杭州7月29日讯 (记者 陆乐) 29日,省委副书记、“浙有善育”领导小组组长黄建发主持召开“浙有善育”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例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十五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署要求,突出“婚、生、养、教”四大环节,加快建立符合浙江实际、具有浙江特点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持续推进“浙有善育”改革,为共同富裕和省域现代化赢得先机。成岳冲参加会议。
黄建发充分肯定近段时间各地各部门推进“浙有善育”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问题挑战。他指出,“浙有善育”是省委、省政府应对人口结构变化作出的重大前瞻性部署,对“两个先行”具有先导性作用。要深刻领会做好“浙有善育”工作是推进“两个先行”的重要内容、变量和抓手,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不断充实多层次社会公共服务供应,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两个先行”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黄建发强调,要突出“恋而优婚”,想方设法降低婚姻成本,提高婚恋交友服务的公信力和安全保障,大力构建婚育新风;突出“婚而优生”,加强政策保障力度,给予新生儿父母适当支持,进一步提升优生优育水平,让群众“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突出“生而优养”,扩大托育服务供给,优化儿科医疗服务,提升家庭育儿素养,大力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服务体系;突出“养而优教”,加快建设全民共享的优质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普惠率全国领先、公办率走在前列、优质率城乡均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综合集成工作理念,在政策研究上加大力度,在整体推进上多跨协同,在宣传引导上立体推进,在绩效评价上多措并举,充分鼓励基层实践,深层次撬动社会、群团组织等多方力量融入参与,共同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会上,省卫健委介绍“浙有善育”总体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省委宣传部、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医保局介绍有关工作情况。省委社建委、省财政厅,湖州市、三门县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