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推动检察监督融入海洋治理
通讯员 阴冠平 记者 蒋欣如 郑元丹
本报讯 (通讯员 阴冠平 记者 蒋欣如 郑元丹) 近日,舟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进一步加强海洋领域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监督,促进海洋治理现代化。
《决定》对海洋检察工作导向、工作格局、工作内容、部门配合、人大监督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旨在破解当前海洋检察工作推进过程中检察监督权在海洋领域配置较弱、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执法司法联动不够顺畅等问题。《决定》明确,推动海洋检察与海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探索开展海洋行政诉讼监督、海洋违法行为检察、海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调机制。
舟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决定》从制度层面助力破解海洋检察工作机制瓶颈障碍,对推动做强海洋检察特色、助力打造法律监督“海岛样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