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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进小区,新昌打通堵点

  本报新昌7月6日电 (记者 孙良 共享联盟绍兴光明工作站 沈钢 任新新) “家门口的充电桩安装好了,再也不用去3公里外的公共充电桩充电了。”7月6日,新昌县三花南岩美墅小区业主王小敏高兴地告诉记者。

  王小敏直言此前很折腾。记者了解到,个人充电桩的一般安装流程是:业主提供购车证明、车位产权证明、允许施工证明等相关材料,供电公司依据申请装好电表后,业主联系施工方安装充电桩。不过不少申请安装者,都卡在了“允许施工证明”这个环节上。因为职责不明,无法在“允许施工证明”上盖章。“物业或者社区都可以盖章,但由于权责不明,事情总办不成。”王小敏说。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网新昌县供电公司联合建设、消防、街道等部门单位,深入调研各类小区、梳理需求,日前出台《关于规范既有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破解个人充电桩入小区入户过程中存在的不顺畅难题。

  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报装、现场勘查、施工建设、安装验收、维护运营5个阶段,并细化申请人、供电部门、物业、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的职责边界,并对相关书面手续格式进行固化。

  如明确“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对于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的用户,若不需要外线施工或只是增加用电容量,可直接由供电部门装表,无需提供“允许施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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