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
绍兴交出漂亮“答卷”
孙金良 王诗蕾
去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多来,绍兴市按照省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源头普法+数字赋能+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分类“投、收、运、处”及源头减量五大体系,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眼下,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已逐步渗入垃圾分类的全流程,绍兴市迭代深化,创新垃圾分类数字化治理模式,搭建智慧平台建设,建成包含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检查考核、数据申报等七大模块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以精准到户的实时分类数据为基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全过程“数智化”“透明化”。
不仅如此,绍兴市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依托“智能化设备+人工智能大数据”先行技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动态化、可追溯的分类监管体系,进一步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据悉,全市共完成474辆分类清运车辆车载定位系统安装,特别是对小区到中转站的分类收运车辆进行全面监管,打通收运“最后一公里”,巩固收运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新建成的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被列入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化应用场景第一批试点项目,并作为模板在全省推广应用。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区城管部门强化多领域执法,不断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法规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刚性约束。特别是针对全市开展垃圾分类“亮剑1号”集中统一专项行动中,各市、区城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文广旅游局等部门,聚焦“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五个环节开展垃圾分类执法。
执法工作掷地有声。一年来,绍兴市累计办理垃圾分类执法案件5964起,处罚金额共计1442755元,执法排名位列全省第三。同时,加大对不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曝光等措施力度,进一步引导各分类主体自觉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为深化源头减量,绍兴市在大型超市、四星级以上农贸市场积极推广菜篮子、布袋子,其中,上虞区、嵊州市还引进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率。同时,强化投放管理,在全市1011个小区、213条商业街推广“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在全市103个镇街开展市级“达标镇街”创建工作,并在全市开展高标准小区、示范机关、示范片区创建,通过示范带动、创建推动,进一步强化投放管理。
柔性宣教与刚性执法相结合,全方位推进执法落地。对此,绍兴市持续性开展线上线下《条例》宣传活动。一年来,组织各类《条例》主题宣传活动701场,分发《条例》宣传册64万余册、宣传海报8000余张,营造《条例》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下一步,绍兴将持续加大《条例》贯彻落实力度,补齐短板,强化专项、联合执法,大力推进精准投放、规范收运、分类处理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整体开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