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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长兴县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建”的方式挂牌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入竞报配套房建设面积阶段,并以竞报配套房建设面积最多者为最终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或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1日16时。

  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6月23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4日9时(具体每宗地报价截止时间以出让须知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宗地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宗地成交价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不包括土地契税、印花税。

  九、现场咨询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科(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3号商务楼1308室)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07216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 系 人:费女士 联系电话:(0572)6031296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土挂告字[2022]10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2日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义规条件〔2022〕0102号规划条件。

  二、本地块内建筑产权不得分割,出让方式为限地价竞商业用房,当竞价达到上限价格3350万元时,转为竞拍无偿移交一层商业用房,无偿移交一层商业用房起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最高竞报面积为200平方米,不足一个商铺的按一个商铺取整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投报面积达到最高投报面积时,以首个竞报最高投报面积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商业用房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被列入义乌市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26日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5日(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下午4时)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上午9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七、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详见矿产资源处置方案。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5232721、85232715

  13566968585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5时

  3.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翁先生

  4.关于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控制红线图等出让文件,请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义土挂〔2022〕33号

  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6日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2022-06-07 浙江日报2022-06-0700020;浙江日报2022-06-0700015;浙江日报2022-06-0700016;浙江日报2022-06-0700017;浙江日报2022-06-0700021;浙江日报2022-06-0700018;浙江日报2022-06-0700019;浙江日报2022-06-0700025;浙江日报2022-06-0700022;浙江日报2022-06-0700023;浙江日报2022-06-0700024;浙江日报2022-06-0700027;浙江日报2022-06-0700026 2 2022年06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