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安全管理须“提速”
毕舸
新能源车无疑是近年来国内汽车市场的一大亮点。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累计推广1033万辆,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然而,在亮丽的销量数据之外,新能源车因质量原因而被召回的事件也频繁发生。
纵观被召回的新能源车品牌,其中不乏国内市场较受欢迎的部分车型。如果将视野放大,就更能看到新能源车因质量原因而被召回现象的日益突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21年共计有83万辆新能源汽车被召回,而当年新能源车总体销量为352.1万辆,也就是说,平均每卖出4辆新能源汽车,就有1辆被召回。
诚然,新能源车作为技术创新的新生事物,不可避免会存在发展过程中的某些问题,但正如行业人士所指出的,相比于传统燃油车新车型3到5年的研发周期,某些新能源车企不到两年就推出一款新车,仓促上阵的新车很容易存在技术研发、制造水平不成熟,安全性验证程序缩短等问题,召回事件频发就是证明。
但召回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对于广大车主而言,如果自己驾驶的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就会给自身生命带来严重威胁。今年一季度召回的某知名新能源车品牌,其车辆召回的原因就是,因技术缺陷导致的故障发生时,倒车影像、风挡功能的设置、驾驶挡位显示和指示灯等将无法正常使用,极端情况下会增加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风险。由此引发的疑问是,对于如此严重的安全隐患,该品牌从发现问题到选择召回,究竟花了多长时间?毕竟,这背后反映出企业对于用户安全与市场销量孰轻孰重的考量。
新能源车车主的安全经不起任何“试错”,各大新能源车企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产品性能之外更加注重其安全性,确保新车出厂之前就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而后续出现用户关于汽车安全性的投诉反映,也要第一时间予以处理,绝不能推诿拖延。
与此同时,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但由此给车主无法使用车辆等方面造成的损失,车企是否应给予相应赔偿?近年来,浙江多次修订《浙江“三包”商品目录》,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正是依据这一法规,在当年的“中国汽车召回补偿索赔”第一案中,丰田汽车向受影响的部分浙江车主提供的补偿,涵盖了因召回造成的交通费、误工费损失等。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关于汽车召回赔偿的规定仅限于地方法规,尚未升级为全国法律。有关部门能否对此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尽快对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完善,给予车主更全面的权利救济?
新能源车行业发展迅速,安全管理也要同步提速。缺陷汽车召回不能仅靠企业道德自律,还需法律体系的持续强化,倒逼新能源车企面向用户和社会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如此也有利于新能源车行业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