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城市培育时间线
》》》》 2010年10月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要求;
》》》》 2010年12月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通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扶持政策和首批试点名单,标志着我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 2011年
浙江在200个省级中心镇中择优选择27个作为“先遣队”,开展第一轮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并在地权、财权、事权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
》》》》 2014年
浙江开展第二轮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试点类型从单一的省级中心镇扩大到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新增9个中心镇和7个县城;
》》》》 2017年
浙江开展第三轮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新增24个中心镇和2个县城;
》》》》 2019年
苍南县龙港镇撤镇设市;
》》》》 2020年
浙江开展第四轮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12个试点单位不再列入试点,同时新增5个中心镇和东阳市花园村,培育试点单位为6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