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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金专刊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自然资规条33100420220000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宗地可单独报名,也可联合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竞得人:

  1.当地块挂牌价格未达到24840万元时,实行自由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24840万元,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投报无偿返还住宅建筑面积程序,按投报面积最多者确定竞得人。无偿返还住宅建筑面积部分所含土地、建设等成本由竞得人承担,不计入可售住宅房价定价成本。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的出让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五、购地资金要求。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9日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至2022年6月28日16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16时)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tzztb.zjtz.gov.cn/tzcms/)及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2.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3.咨询电话:

  (1)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土地业务问题:(0576)82525022

  规划业务问题:(0576)82441980

  手续办理问题:(0576)88685126、88685127

  (2)新城管委会:

  做地业务问题:13566801878(梁先生)

  (3)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产预售问题:(0576)82409073

  (4)系统网络技术咨询:400-0878-198

  (5)咨询时间:工作日8时30分~12时、14时30分~17时30分

  特此公告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22】028号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22]30003号批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6日

  其他相关要求如下:根据《桐庐县中杭白云商务大楼项目一期地块服务联系单》(桐投联函[2022]44号)中1.建设规模:≥3022.5平方米,≤3487.5平方米。2.容积率:≥1.3,≤1.5。3.建筑密度:≤30%。4.绿地率:≥25%。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总投资1375万元。6.发改:供地后在3.0平台办理企业备案。7.规资:地块内杆线未迁移,简易房未拆除,场地未平整,请属地按照承诺要求于2022年5月10日前做好标准地相关建设。8.住建:①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外墙外保温采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应符合《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杭建科[2020]72 号)有关规定;②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③按照地上建筑面积的5%修建应建人防地下室,应建建筑面积不足1000㎡,可申请易地建设。9.林水:①编制水保登记表,动工前完成;②位于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建设须符合《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不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集中贮存、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不得建设垃圾填埋场。10.城管:①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有违法将依法查处;②请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应纳入项目设计审查和验收内容,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③项目若涉及建筑物标识(招牌)的,请到城管部门备案;④建议:项目设计方案中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涉及建筑垃圾处理请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11.交警大队:说明文本中的基地出入口位置需要调整至项目南侧。12.供电公司:①变压器选用二级能效及以上变压器;②明确配电房预留位置及用电负荷和配变情况;③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37号):储备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建设,完善与地块相关的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供电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④最终以供电公司现场查勘后出具供电答复方案为准。13.水务公司:北临白云源路南侧人行道有DN300自来水总管,正对地块有一DN200预留,阀门坐标(469365.63,3296992.97)。后续具体接水事宜,请与水务公司联系。14.铁塔公司:根据《杭州市移动通信基站配建标准(试行)》:新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至少设置1处宏基站。建议地块附设移动通信基站一座(提供天线安装位置6处,交流引入容量不小于50KW)。我方将安排项目经理对接建设单位,同步实施。

  根据规定,本协议出让公示期为5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该拟协议出让地块若有异议,请与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公示期无异议,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报县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电话:(0571)58506892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经桐庐县土地出让协调小组会议审核,以下地块允许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现将我局拟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7日


浙江日报 金专刊 00019 2022-05-27 浙江日报2022-05-2700009;浙江日报2022-05-2700005;浙江日报2022-05-2700006;浙江日报2022-05-2700007;浙江日报2022-05-2700010;浙江日报2022-05-2700008;浙江日报2022-05-2700014;浙江日报2022-05-2700011;浙江日报2022-05-2700012;浙江日报2022-05-2700015;浙江日报2022-05-2700013 2 2022年05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