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共同富裕示范区
“三农”底盘
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浙江如何部署、突破,又如何确保成效?围绕今年《意见》的重点、亮点、特点,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就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问:今年《意见》首次提出实施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行动,出于什么考虑?
答: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征程下,迫切需要明确共同富裕大场景下“三农”工作的历史定位和推进路径,对“三农”工作进行系统全面部署。实施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行动,就是要立足浙江“三农”发展阶段性特征,顺应数字化改革新要求,聚焦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推动系统重塑农业、农村、农民三大板块的组织体系、业务体系和政策体系,加快力量集合、政策集成、要素集聚,打造更多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持续擦亮浙江“三农”金名片。
问: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下,《意见》有哪些切入口和突破点?
答:“三农”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庞杂。今年《意见》聚焦“国之大者”,坚持小切口、大突破,谋划设计了14项年度“三农”重大突破性抓手。比如,在基层党建方面,组建全域党建联盟,加快形成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在确保粮食安全方面,建立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民种粮有钱赚。在农业“双强”方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农业“双强”重点突破项目,实行农业标准地制度。在乡村建设方面,加快未来乡村建设,探索“一统三化九场景”未来乡村建设模式路径。在农民共富方面,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施十万闲置农房激活行动,有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在数字化改革方面,建设“浙江乡村大脑”2.0版,打造“金融惠农直通车”。同时,我们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通过定期调度、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
问:《意见》在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有哪些新的部署安排?
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社会各界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我们已经制定了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下步将根据中央要求,贯彻执行好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二是发挥领导小组作用。目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研究制定了工作规则和“三农”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下步将推进各级领导小组常态化、实质化运作,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加强各级党委农办建设,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三是鼓励基层创新示范。通过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部署推进年度“三农”重大突破性抓手,建立乡村振兴改革创新最佳案例评选制度,不断激发基层创新实践活力。
(本报记者 祝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