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发在“浙有善育”领导小组工作例会上强调
加快推动“浙有善育”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记者 陆乐
本报杭州5月12日讯 (记者 陆乐) 12日下午,省委副书记、“浙有善育”领导小组组长黄建发主持召开“浙有善育”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全省人口结构变化的趋势规律,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提高“教”的质量,加快推动“浙有善育”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成岳冲参加会议。会上,省卫健委介绍了“浙有善育”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介绍有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介绍有关政策制定情况。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人资环委和省委社建委、省财政厅、杭州市拱墅区、宁海县作了交流发言。
黄建发强调,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即将迎来一周年之际,作为十大标志性成果之一,“浙有善育”工作必须加快推进。要突出普惠均衡、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共建共享价值取向,统筹城市和乡村,兼顾本地户籍人口和新市民群体,通盘考虑各项民生重大问题,综合考虑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要聚焦群众有感,加大政策集成和创新力度,在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一体化集成创新改革、推动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探索家庭型“幼有善育”保障政策、建立用人单位成本分担机制等领域加快破题,成熟一项实施一项,尽快形成“滚雪球”效应。要确保落地有效,围绕优婚、优生、优养、优教等各个环节,迭代升级公共服务,同时开展过程监测和结果监测,确保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赓续“崇尚生育、鼓励生育”的文化传统,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在全社会形成鼓励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黄建发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强化考核评估、鼓励争先创优,凝聚起共同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