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通告
经省委研究,决定将15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对象、8个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5月12日起到5月19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处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三号楼 邮编:310025
举报电话:0571-12380
短信举报:18905712380
举报网站:www.zj12380.gov.cn
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