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记者 蒋欣如
本报讯 (记者 蒋欣如) 5月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开展相关执法检查进行部署。
部署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既是配合全国人大执法监督的重要行动,也是依法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现实需要。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必然要求,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聚焦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保障措施落实、城乡融合、乡村产业发展以及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生态宜居与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和纾困解难政策举措落地有机结合,释放乡村振兴活力。
6月至7月,执法检查组将赴杭州、温州、湖州、金华、台州、丽水等6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设区市进行检查。9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及省政府相关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并于10月上旬汇总整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