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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职业教育学生上升通道

  4月25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冲上热搜。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删掉了原“教育分流”的表述,明确“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受到社会关注。

  职业教育法出台之初就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此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将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从理论上讲,基于学生禀赋差异进行“普职分流”当然没毛病,但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分流”,确实导致了部分家长的教育焦虑,随着时代发展,有必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此次法律的修订,无疑是因应时代变迁和家长呼吁而作出的科学调整。

  从“分流”到“协调发展”,几字之改格外有深意。简而言之,在招生实践中,普职分流在短期内难免仍将延续,但法律的指导思想和理念已经有所变化,这意味着实践的强制性也可能弱化。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的发展“因地制宜”,不同区域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政策,不应再强化“一刀切”的做法。

  改变家长的分流焦虑,帮助职校学生提升自我认同,获得更多社会认同,关键还是要真正按“类型教育”的新思维,以普职融通模式,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等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培养质量和地位。这也是此次职业教育法大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中职生毕业之后继续升学深造空间有限。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扩大相关高校在职教考生中的招生计划。这些也就意味着,职业教育学生的上升通道有望进一步拓宽。国家既要培养一般的技能型人才,也要培养研究生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事实上,目前国内已有40多所高校在培养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教师和研究人员,职业教育将会获得更多的研究生录取名额。只要职教生的上升“立交桥”搭建好了,职业教育的形象和实际竞争力自然就会提升。

  扭转人们对于职业教育的固有偏见,还需要综合施策。比如,各级政府要真正做到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一视同仁,并努力打通企业与职业教育的壁垒与门槛,扎实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总则中强调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并进一步明确,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这无疑将有助于切实提升职校生教育质量,拓展就业渠道。

  【作者为浙江省青少年舆情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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