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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稳增长须释放民营经济活力

  稳增长是党中央对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重要举措。稳增长,民营经济是基本盘。正如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所指出的,浙江的活力之源就在于改革,就在于率先建立了能够调动千百万人积极性的、激发千百万人创造力的体制机制,这首先又体现于具有先天市场属性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征程中,更好地释放民营经济活力是稳增长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

  强化预期导向,驱动增长动力。稳预期才能稳住市场主体,当务之急是为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供一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好政策很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要依法平等保护民企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民企与国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现中性竞争。为此,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扩大市场准入,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实践证明,只有徙木为信才能使企业家专注创业创新、安心经营发展,也才能真正提振民企和企业家的信心,从而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市场活力。

  聚焦中小微和“专精特新”,培植发展潜力。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在促进创业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就业、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型的“专精特新”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支撑和创新引领作用。要在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突破难点上下功夫,除了推进减税降费延期、扩围、加力外,还要打造服务中小企业的大宗商品数字化采购、关键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要针对“专精特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分类分级梯度培育政策,加大创新研发支持力度,推进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支持民企参与创新和研发平台建设,畅通创新人才向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流动的渠道。

  明确“红绿灯”规则,激发民间活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为此,要加快制定投资领域“红绿灯”规则,清理各种隐形壁垒,扩大民间资本准入范围和领域,切实破解民企“不敢投”“不愿投”“不能投”难题。要切实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新技术、新产业、新基建和医疗、养老、健康、“双碳”等领域。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设置“红灯”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内控体系,避免非理性扩张,守住安全底线。

  【作者为省政协常委、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稳增长须释放民营经济活力 2022-04-06 24041891 2 2022年04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