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发布
我省6个城市获通报表扬
记者 王璐怡 通讯员 徐婷
本报杭州3月31日讯 (记者 王璐怡 通讯员 徐婷) 记者31日从省文明办获悉,中央文明办于近日发文通报了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我省27个城市参加测评,总体成绩喜人。
据悉,中央文明办和国家统计局综合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以及负面清单方面的考核结果,形成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和排名。结果显示,在134个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中,我省德清县、慈溪市、诸暨市分别位列第一、第三、第五;在114个全国地级文明城市中,衢州市、湖州市分别位列第一、第五;在30个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中,宁波市位列第五。中央文明办对我省上述6个测评成绩靠前的城市进行了通报表扬。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也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2020年,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名单公布,我省成为首个全国文明城市设区市“满堂红”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