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公司拟对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收购的绍兴市飞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2年3月10日,本户债权本金余额为21399597.56元,利息为17962016.69元,债权合计为39362016.69元,代垫费用为83557.00元(上述本金、利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该债权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由绍兴市飞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张家沥村1幢、2~9幢的工业用地及厂房对本户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为10625.5平方米,土地面积为27955平方米;由浙江梅西进出口有限公司、绍兴市伟达建设有限公司、汪纪春、鲍新娟、汪海江、王坤伟、潘建霞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68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林女士 (0571)8783675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2年3月30日
信息
分类
联系电话:(0571)85310538
遗失声明
宁波康博机械有限公司遗失海运提单一套,提单抬头:AMASS FREIGHT INT’L CO.,LTD. SHANGHAI,提单号码:AMIGL220010384A,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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