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3月1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胜东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颜晓杰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三、任命王亦非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四、任命高毅龙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职务。
五、任命冯旭峰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六、任命蔡焱、陈为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七、任命冯喜恒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八、任命江宇奇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张福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徐向红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十一、任命裘剑锋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吕舸南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十三、任命刘家库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四、任命戴文波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五、任命江勇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六、任命张静静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十七、任命杨灵方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八、免去叶向阳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九、免去肖国耀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二十、免去周德金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一、免去刘延和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二、免去苗青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三、免去孙伟、沈荣华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