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雷甸镇:
聚焦农村“三资”监管问题 切实守护基层群众利益
沈高艳
“我们将继续围绕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群众关切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村级工程、养老社保等关键领域,持续开展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近日,德清县雷甸镇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以“党建引领+专项治理”方式,以村集体被拖欠资金作为“小切口”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据悉,去年9月,雷甸镇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经县委巡察组在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光辉村多笔租金和借款未及时收取或追回问题仍未解决。如2020年应收取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3万元水面租金一直未收取;垫付困难村民林某某的拆迁交房款37679元借款也未能收回等。
发现上述问题后,县委巡察组和雷甸镇党委高度重视,针对这些整改难点专门组织召开多次协调会,最终形成解决方案。即一方面由光辉村委发函,给欠款的企业和个人分别寄发催款函,另一方面由镇三资办出面,多次上门与欠款的企业管理者和村民讲解并说明相关法律知识和拖欠租金、借款的利害关系。最终,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3位村民相继归还了共计17.93万元的租金和借款。
雷甸镇党委以此为契机,明确由镇纪委牵头对全镇12个村(社区)的集体资金出借、资产出租情况进行交叉监督检查,以点带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镇纪委明确任务职责、细化工作举措,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对杨墩村、解放村两个应付款和应收款项较多较杂、有多笔款项拖欠多年的村,下发《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及时进行“清产核资”的监督建议书》。同时,由镇纪委、镇三资办牵头,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以第一种形态处置直接责任人2人,督促村委加大“清产核资”力度,维护基层群众利益。截至目前,该镇共追缴125万元。
雷甸镇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雷甸镇纪委将对专项治理中需要持续跟进落实的相关工作形成任务清单,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进一步强化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通过专项行动,雷甸镇将有力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严的要求、严的举措来强弱项、补短板,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