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查处首例碳排放环境违法案
记者 郑亚丽
本报杭州3月11日讯 (记者 郑亚丽) 罚款2万元!11日,浙江公布首例涉及碳排放的环境违法案件。由于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新昌县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开市,超2000家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碳市场。其中,浙江有100多家。
经检查核实,新昌县某公司未完成2019至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针对这一情况,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收集企业碳排放权登记相关材料、询问相关责任人员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完成案件调查,并于11日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万元。
“该案件的办理,将形成有效震慑,督促其他重点排放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展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为浙江省首例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