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激发节日消费活力
见习记者 拜喆喆 记者 翁杰 通讯员 钟欢欢
本报杭州2月7日讯 (见习记者 拜喆喆 记者 翁杰 通讯员 钟欢欢) 买车先领消费券、留浙过年领红包、线上年货和超市采购都有消费券……到元宵节,浙江计划累计发放红包、消费券近20亿元。这一举措将有效激发居民消费热情。7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尽管受到疫情影响,春节长假期间,全省受监测的超市仍实现销售额超11亿元。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浙江形成了‘五大政策包’,其中就有‘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发放消费券是推动消费提质扩容的重要手段。”
在湖州,市县各级共推出2亿元新春暖心券,其中市本级已核销268万元,拉动消费1.2亿元;绍兴市分批次发放“虞你同行”“普惠民生”“新绍兴人”三类消费券;金华市县各级计划发放消费券2.84亿元,已核销近6000万元,预计撬动消费比例达1∶8以上。
在消费券等因素带动下,春节期间浙江汽车销售数据表现亮眼。在嘉兴,南湖区、桐乡市举办汽车嘉年华,分别发放200万元、800万元消费券;台州市椒江区推出500万元汽车促销补贴,春节期间定点监测的9家汽车销售公司累计销售7472.01万元,同比增长15%。数据显示,假期浙江汽车销售同比增长21.78%,同期增长22.29%,居受监测的八大业态第二位。
在防疫保供方面,春节期间浙江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正常营业率超90%,粮、油、肉、方便面等日均库存量较平日增加约40%,满足10天以上供应;菜蛋奶等生鲜满足4天至6天供应,耐储蔬菜储备达15天以上;8类生活必需品价格总体平稳。此外,截至2月6日,杭州市共发放生活包11.7万余份,保证疫区居民物资充足。
据了解,浙江全省各类过年红包、消费券将一直发放到元宵节前后(杭州市已经延长至3月底)。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居民通过各地公布的消费券、过年红包发放渠道,尽快领取、分享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