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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

  本报讯 (记者 沈超 郑亚丽 通讯员 张斌斌) 近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武义县发改局、武义县税务局联合为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全国首笔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业务。企业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一次性缴纳5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这标志着我省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正式落地。

  “VOCs已经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之一。”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排污权事业部部长严俊介绍,加强VOCs的减排是控制臭氧和PM2.5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助力企业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有力手段。目前,VOCs已被列入“十四五”减排约束性指标,我省也已明确将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全省VOCs排污权交易全覆盖。

  2021年,金华武义、永康承接了我省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先行先试改革试点,金华市确定了地方特色产业——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业和印刷业为试点行业,完成了试点行业VOCs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和价格制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6000元/吨·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我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 2022-01-24 23547071 2 2022年01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