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全省和
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2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着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还不够,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尚需加强,防范化解风险的压力仍比较大。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预算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工作举措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同意《关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
三、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的一年,做好全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把稳住经济大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稳进提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提升政策效能,更加注重政策的精准性、可持续性。统筹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保障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项目实施。强化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助力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基础共性技术攻关。精准有效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举措,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探索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坚持系统谋划,先行先试,推动“扩中”“提低”改革,探索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健全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三)强化绩效理念,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推进制度重塑、流程优化和效能提升。加快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激励约束和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明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和结构,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预算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加强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