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通过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记者 蒋欣如 翁浩浩
本报杭州1月18日讯 (记者 蒋欣如 翁浩浩)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1月18日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等情况的汇报。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将《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有关成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姒健敏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袁家军、梁黎明、熊建平、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鲁俊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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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代表团一致认为,2021年,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政府工作报告科学谋划2022年重点工作思路清晰、亮点突出、措施得力,是一个高举旗帜、凝心聚力、提振信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
12个代表团一致认为,《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立足全国大局和浙江实际,在全省上下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打造数字化改革标志性成果的背景下,着力构建公共数据领域的基础性制度规范,切实发挥公共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作用,是一部新兴领域创制性法规,对我省打造数字中国示范区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在审议时,围绕惠企助企、扩大有效投资和激活居民消费、稳外贸稳外资、强化创新驱动、深化数字化改革、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办好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联系各自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