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现代化先行贡献人大力量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
本报记者 蒋欣如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起步之年。
省委有号召,人大见行动。开展各类专项审议,瞄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难点、关键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倾力为重大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深入推进人大数字化改革,深化完善街道人大工作等浙江人大工作“金名片”,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方面、各环节,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
回望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从党的百年峥嵘岁月中汲取奋进力量,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场景”中找准人大履职小切口,紧贴全省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积极贡献人大力量。
聚焦改革回应关切
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49件立法项目,其中继续审议项目4件、初次审议项目13件、预备项目12件和调研项目20件——这是2021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年度立法“小目标”,数量创历年之最。
49件立法项目回应的,是浙江的改革力度、发展热度和民生温度。《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固化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助力破解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权限界分等难点问题,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完善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等具体举措,明确乡村振兴的扶持措施,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聚焦社会热点,对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杀熟”、平台滥用支配地位行为限制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备案审查制度的“威力”不断显现,普通公民写一封信或者动动鼠标,就能为“红头文件”纠错。22家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街谈巷议”成为立法中的重要参考意见。为了确保《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符合实际情况,两位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者亲身体验快递小哥的真实工作状态。深入调研的汗水转化为条例中单独成章的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积极回应社保、投诉澄清免责机制、最低派送费等快递小哥们关心的问题,给小哥们吃下了“定心丸”。
数字化改革,是今年立法中的高频热词。十多部法规均设置专章或专门条款,对运用数字技术、保障和推动相关领域数字化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与全省数字化改革相匹配的法规制度和法治秩序逐渐完善成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经过3次审议,将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力争为数字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条例》草案重点规定了公共数据平台、公共数据采集和归集、公共数据安全等内容。 (下转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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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二字贯穿全程
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5年一次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政治大事。
人大代表人民选。4000多万浙江选民一人一票,同票同权,直接选举产生8万余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为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省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指导,并开发使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用场景,有效解决“重登”“错登”“漏登”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高质量完成。
2021年,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成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新目标。切实将“人民”二字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一幅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壮丽图景在全省铺展开来。
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过去一年,全省市县乡三级共票决通过6425个民生实事项目,街道层面票荐(票选)3194个项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从源头机制上解决了因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不一致而导致群众不理解、不领情、不满意的问题,使得政府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真正用在群众急需的民生实事上,已成为我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抓手。
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让代表们从人民土壤中充分汲取民意民情民智。代表们将原汁原味的群众心声化作一件件议案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935件建议均已按期办理,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5825个代表联络站(点)在代表和百姓间架起一座座连心桥,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联合推出的“代表联络站的故事”视频展播活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省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部分代表座谈会已成为新的惯例,代表们与常委会领导面对面,谈心得、谈想法,为重大决策部署建言献策。
紧盯关键创新方式
人大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2021年3月24日上午,浙江省人民大会堂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法治“考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24位省政府部门“一把手”首次报告个人依法履职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其中3位还作了口头报告。
以纪念建设法治浙江决议实施15周年为契机,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连续两年将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监督计划。2021年,进一步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在全国率先听取、审议24名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政府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浙江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先行探路的重大任务。聚焦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促进和保障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全面融入、全心参与、全力推动示范区建设。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配套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报告;聚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速推进民族群众“扩中”“提低”改革等14个方面举措;合力助推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上下联动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向关键处频频出手、精准发力。
将目光放在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处,催生了更多的“首次”和“首个”。在2020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首次进行数字化满意度测评,推动全省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紧盯垃圾分类这件“民生小事”,连续开展专题询问、制定相关条例,并迅速开展执法检查。立法监督组合拳成效明显,浙江已成为全国首个原生垃圾“零填埋”、总量“零增长”的省份。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放大制度优势,发挥职能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