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家军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放大我省法治新优势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
王浩出席
记者 刘乐平
本报杭州1月6日讯 (记者 刘乐平) 6日下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要求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盘点2021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对2022年法治浙江建设进行谋划部署。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袁家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王浩、陈金彪、王昌荣、陈奕君、梁黎明、赵光君、高兴夫、王成国、孙景淼、李占国、贾宇出席。会上,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丽水市和省公安厅负责人述职述法。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等文件。
袁家军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丰富完善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要求,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认识法治是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强大制度力量,深刻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深刻认识法治化改革是完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法治自信、法治自觉。
袁家军充分肯定2021年法治浙江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也指出了当前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他强调,要进一步放大我省法治新优势,努力在党建统领法治建设上实现大提升,在法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实现大提升,在数字化改革牵引法治化改革上实现大提升,在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上实现大提升,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法治浙江体系和量化闭环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袁家军强调,要放大党对法治浙江建设全面领导优势,强化党建统领法治建设功能,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全面提高我省党内法规工作质量;放大地方创制性立法优势,强化规则制度高质量供给功能,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实行法规规章全生命周期管理;放大数智赋能法治化改革优势,强化法治为民利民便民功能,迭代升级数字法治体系,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落地落实,加快构建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法治便利化改革;放大司法公正权威优势,强化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功能,构建执法司法“大监督”格局,推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机制;放大基层依法治理优势,强化共建共治共享功能,全省域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整体智治改革,全面推进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放大法治浙江与平安浙江一体建设优势,强化社会风险管控功能,守牢政治安全防线,全面推进互联网依法治理,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