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
首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移交“百山祖”
记者 暴妮妮
本报讯 (记者 暴妮妮) 1月5日,庆元县举行了一场生态损害赔偿金移交仪式,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将15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移交百山祖镇,用于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修复。
“以前,生态损害赔偿金如何正确使用一直是我们遇到的难题。”庆元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林燕介绍,之前一些生态损害案件发生后,针对无法修复的情况,会收取当事人的生态损害赔偿金,但由于没有明确的使用规定,所以很多赔偿金都只能放在账户上,用不了。
为解决这一问题,庆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碳汇为主、其他为辅”的赔偿金使用机制,并增加了碳汇交易后资金的使用方法。通过细化生态损害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确保专项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打造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协作联合体,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庆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丁丰介绍,这次生态损害赔偿金移交仪式就是该办法的首次应用,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修复后,可产生碳汇,进行交易,产生的效益可用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公益用途,既提升了生态赔偿金的价值,也促进了地方长期可持续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