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期评估》
近半数指标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记者 王世琪 来逸晨
本报杭州12月31日讯 (记者 王世琪 来逸晨) 浙江交出《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下称《规划》)“期中成绩单”。
12月31日,省发改委、省乡村振兴局召开《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期评估》媒体吹风会。我省于2018年开始组织编制并实施《规划》,目标2022年全面实现规划目标。本次评估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评估结果显示,总体来看,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期目标完成良好,党建统领效应持续释放,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县,“千万工程”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成为全国唯一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为2022年全面实现规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个方面、35项指标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城乡居民收入比等17项指标提前完成2022年规划目标。
在《规划》中,我省提出围绕乡村振兴实施十二大标志性工程,成为全面提升“三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以来,我省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5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并同步启动创建省级示范园80个,为农村三产融合、培育产业新动能搭建平台。”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曙明说。
十二大标志性工程的实践成果已在浙江遍地开花。记者了解到,目前各标志性工程推进情况总体良好,不少已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在《规划》落实过程中,我省坚决守住300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红线,“这也是接下来我们必须秉承的原则。”张曙明说。
浙江正不遗余力推进粮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种自主培育和示范推广。
据统计,2021年,浙江共有49个粮食作物新品种通过省级审定,发布“甬优1540”等水稻粮食主导品种34个,良种覆盖率达98%。
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浙江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已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112.57万亩。与此同时,整治后地块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完善“田、水、路、林、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切实增强农田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能力。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02.2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7.37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眼下,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正是浙江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亮点。
目前,“浙江乡村大脑”的“三农”数据仓已归集“三农”数据12.93亿条,建立“三农”地理信息图层62张。其中,“浙农码”为全省涉农领域人、物、组织建立了统一数字身份,已累计赋码用码量超1200万次,日均用码量10万次。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利江表示,我省将着力发展乡村产业,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构建“三位一体”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百条十亿级农业全产业链创建、十万农创客培育和乡村产业“一县一平台”建设,推动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
“我们还将重点支持山区26县乡村振兴,推动山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深入推进乡村集成改革,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张曙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