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孙雪芬 编辑 章忻
数字普惠金融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借助计算机的信息处理、数据处理等一系列相关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促进信息共享。与传统普惠金融相比,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为更广泛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从而提升金融包容性、改善社会福祉。更高水平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打造开放型金融生态。通过场景建设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可以构建内生性金融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融资困境。要加强开放型线上线下平台场景建设,连接消费者、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各种经济主体,搭建全方位、实时性商业生态圈,实现金融无感化嵌入经济场景,提高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实时可得性。要提升金融机构的场景化服务能力,实现客户精准定位与分层管理,推动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个性化、精准化对接,从而提升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能力。
创新发展产业数字普惠金融。产业数字普惠金融面向中小微企业主体,是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是未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蓝海所在。实体经济是根本,中小微实体企业自身的数字化水平建设,是推动产业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根基所在。要引导中小微企业实现全流程数字化转型,提高中小微企业信息和数据采集率,从而建立中小微企业数字金融服务的应用生态和数据基础。供应链金融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发展产业数字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要探索全产业链融资体系和风控体系,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覆盖率。针对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等问题,尝试构建供应链应收账款平台,探索企业间应收账款智能清算,提高弱势群体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推动数字技术持续创新。数字技术和金融科技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最重要的技术要素,能够显著降低普惠金融的交易成本,并且提升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能力,是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关键突破口。要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和云计算等关键基础技术研发,重视核心技术与瓶颈技术攻关。要加快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推动关键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避免金融科技空转,避免大量机构重复性研发投入。要改造金融机构的底层技术架构、业务流程和组织模式,深化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要着重推进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业务融合发展,为用户、服务和运营、场景等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加强金融数据治理。数据是数字普惠金融最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要重视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对元数据的有效管理,实现数据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要在隐私保护基础上,搭建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整合金融监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数据,加大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数据的开放共享。要探索数据产权明晰,探索数据质量评估,推进数据公开交易,打造区域数据交易平台。要创新数据使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研究各类数据与金融服务产品的内在相关性。要加强算法模型治理,探索开展数据和模型算法审计工作。要强化数据安全意识,合法合规进行数据采集,避免过度采集和数据滥用,注重客户隐私权保护。要树立数据主权竞争意识,把数据安全纳入网络安全审查范围,确保国家数据主权安全。
构建适当的金融审慎监管机制。数字普惠金融对金融监管和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防范金融风险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底线。要充分借鉴前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经验教训,构建适用于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监管规则和体系。要实时关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推动监管规则即时调整。要建立动态化的审慎监管机制,实现贷前贷后全流程、穿透式风控。要实现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协调,全方位破解普惠金融服务中的风控难题。要提高对创新的容忍度,允许适当的监管温度和监管弹性,避免一刀切式的零包容监管。
【作者为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