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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浙民民〔2014〕142号)等规定,下列85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经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4A级社会组织(31家)
三、3A级社会组织(18家)
四、2A级社会组织(7家)
五、1A级社会组织(2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6日,
为期7天
监督电话:(0571)87050933
传 真:(0571)87050215
地 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
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