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6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