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
县镇联动提升基层监督执纪实效
记者 叶诗蕾
本报讯 (记者 叶诗蕾) “这个问题应该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近日一大早,长兴县纪委县监委案件讨论室里讨论热烈,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正在指导林城镇纪委分析一起该镇自办案件。今年以来,长兴县纪委县监委把乡镇自办案件查办工作作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重要抓手,坚持县镇联动、同频共振,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执纪实效。截至目前,该县共开展现场督导19次,协助基层审核案件33件(次)。
破解乡镇纪委“办案难、难办案”,落实责任是关键。长兴按照“主动承诺、限时查办”的原则,由各乡镇纪委书记对自办案件完成时间节点进行承诺,同时落实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包镇挂案责任制,要求及时对挂点联系的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进程进行跟踪督办。对未有问题线索及调查进展缓慢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基层办案职责。
推进乡镇纪委履职规范的同时,针对实战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长兴县纪委县监委还不定期组织各协作片组召开案件研商会议。另外,每季度召开案件质量推进会,半年度组织案件质量检查考评,通过“问诊开方”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自办案件程序、证据及定性量纪的指导,不断提升办案质量。